第1个回答 2013-08-20
兼职也是双方合同行为,但不是目前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行为,所以没有明确说法说兼职人员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可签可不签。
进而如果不签合同则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而属《民法》调整,为雇佣法律关系,因此,不必须上保险。
进一步提示:如果就是不签任何书面的东西,也不能构成所谓的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因为如果真的是兼职,就根本不是劳动法律关系而是雇佣合同关系(只是无书面合同书的雇佣合同关系而已)。
待遇肯定和正职不一样,正职公司要交3金等,兼职都没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20
我个人认为,兼职的工作行为同样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约束,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兼职工作行为同样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也就是说同正职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只是本人如在前一单位已经办理了社会保险就不需要再次办理,这就是两者的处别。
第3个回答 2013-08-20
兼职,《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应和全职合同享受同等待遇,签订劳动合同。当然,“小时工”是另一回事。
第4个回答 2013-08-20
可签可不签,既然是兼职就会与全职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