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企业生命周期理论是否适用于国有企业?

如题,另请举个例子分析说明一下。(百度百科上的就别发了,满意加高分!)

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同样适用于国有企业。
衰退到倒闭的国有企业不胜枚举,我举个让人扼腕叹息的例子——中国的”沃尔玛“供销合作社
起步阶段:
乡村供销社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在“保障物资供给,促进生产发展”为使命的解放初期,一直是我国物资生产资料分配制度的一个主体,实现了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和生产资料的垄断经营,承担起政府配置资源的职能。
发展成长阶段:
到1957年,这一时期,供销合作社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从城市到农村建立了批发和零售机构,形成了上下相连、纵横交错的一个全国性的流通网络,供销合作社遍布广大农村。供销合作社本着为农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供应农民生产资料,推销农副产品,廉价向农民供应基本生活用品。同时,接受委托,大力收购农副产品,供应城市和工矿区。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创业,不畏困难,热情为农服务,肩挑背扛,送货上山下乡,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建立了休戚与共、水乳交融的亲密关系。短短几年时间,供销合作社不仅成为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组织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而且成为联接城乡、联系工农、沟通政府与农民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对恢复国民经济、统一财经、稳定物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善农民生活、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也有了很大的发展,组织、培养了一支一百多万人的干部职工队伍,建立了一整套业务经营、企业管理、组织建设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经济实力大为增强。
成熟阶段:
1958年以后到80年代初
供销合作社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时期。在“大跃进”和“文革”期间,由于“左”的思潮影响,供销合作社与国有商业两次合并,后又两次分开。1982年在机构改革中,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次与商业部合并。这次合并与前两次有所不同,机构合并后,保留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牌子,设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行政职能与商业部合并后,作为群众性合作经济组织仍然可以开展必要的对内对外活动。同时,在商业部内设立了供销合作管理司,供销合作社的财务、基建、物资帐户是单列的。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没有独立行使指导、协调的权力。全国各地供销合作社总结了过去两合两分的经验教训,绝大部分省及省以下供销合作社没有同国有商业合并。有的合并了,经过一段实践,效果不好,又改了过来,保留了独立的组织系统,为以后的改革与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这一时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在改革开放的宏观环境中,经过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奋发努力,供销合作事业得到较大的发展。
衰退阶段:
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供销合作社的业务逐渐受到冲击,供销合作社还一度与商业部门合并,但因其网络的健全性,业务还继续开展着,可是已经步履艰难了。上个世纪90年代初,农村供销社的经营体制进行了改革,普遍实行承包经营和抽本经营,但也难免亏损的趋势。
再之后的阶段就不好说了,有的消亡了,有的涅槃了,但总的来说,”哪里有人烟哪里就有供销社的网点“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所以,我在最初的时候说”中国的沃尔玛“没了。

以上,大部分为网络资料,少数为个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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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4
企业生命周期适合那些自由竞争的国有企业,不适合垄断的国有企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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