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正式劳动合同上的工资于三方上签订的不一样,算违约吗?

我和一家公司谈妥,试用期3500,正式工4500. 但签三方协议上第一年税前收入是写3500,公司回答说这是试用期的工资。但是也没有注定说是试用期工资。 提问1.三方协议上的第一年收入应该写试用期工资还是转正后的工资? 提问2.加入在7月份正式签劳动合同,合同上写正式工是3500,我可以用与之前不符来违约吗?这样我要付违约金吗? 因为口头约定是正式4500,可是三方上给人的感觉是正式3500,我这样算不算被骗? 我现在要怎么办?

怎么会儿三方协议的啊?合同就是劳动方与雇佣方签的吧

几个问题你要注意:

1 试用期是不能超1年的,所以用第一年合同来说是试用期是不对的

2 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80%, 所以试用期应该是4500*0.8 = 3600 以上

3  合同中没有说有试用期,就认为是没有试用期,所以会把你的工资作为合同工资的

 

 

你可以要求对方在合同上注明,试用期的规定,正式工资和试用期工资分别是多少。口头上的不算数的,你应该让对方在合同上明确下来的。

 

还有,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工作,又怕违约的话,大不了入职后在试用期间提出辞职,对方不能向你要违约金或是扣工资之类的

 

 

 

以下是从网上找的劳动法的内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这种行为是属于违约。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由于我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劳动合同法》发展历史,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第2个回答  2015-09-11
算违约,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合同约定的薪水,否则可以去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
由于公司长期未能发放约定的工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等等。
三方是指学校、企业、毕业生三方。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签订后不是万事大吉,还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单位一旦和求职者确立了劳动关系,就应依法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法》第16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网友:你好!
1、据你所述签订三方协议已经注明第一年税前收入是3500元月,那么你试用期是三个月还是一年?三方协议没有注明,另口头约定是转正正式工资4500元月,没有在三方协议中注明。
2、三方协议月工资3500元,口头约定4500元月没有在三方协议注明,签订正式合同时对方不算违约。如果你拒签合同你违反三方协议,你应该承担违约金。
3、如果对方承诺签订正式合同时工资4500元月(有证据或者录音),但实际签订合同只有3500元月,对方违反协议,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
详细情况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咨询!
希望我的答复对你有帮助!追问

你好,谢谢回答。
试用期是6个月,合约是3年,但这都是口头上约定的,现在都还没有签合同,因为我还没有正式毕业。
那假如确实到了合同和三方协议工资不符的那一步,我可以先签合同在提出辞职,这样就不用支付三方上协定的违约金了吧?

追答

你毕业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还要看合同的内容。

追问

是的,现在就在考虑这个问题,假如合同和当时说的一样当然好。但要是合同和口头保证的不一样和三方上写的一样,可以以此作为理由不签合同走人吗?那这样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追答

前面已经答复你口说无凭,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违反协议你可以诉讼对方,可以拒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对方违反协议,你不可以拒绝签订合同,否则你要承担违约金。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6-11
不管合同上写的工资是多少,在仲裁和诉讼中主要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为准,因为劳动者的工资收入的举证责任在单位一方,所以你可以根据实际发放的工资来提出仲裁。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