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离职公司有权利扣多少工资

我来公司一年多了,在今年4月7号提出的离职,部门经理没有批,拖到五月份的时候,公司告诉我可以5月31日离职。但在昨天我找到了另外一份工作,要求我立刻入职,我向现在的公司提出了提前离职,公司不同意。所以我想要擅自离职,请问公司有权利扣我的工资么?如果有权利,那有权扣多久的?公司有权利要求我赔偿他们的损失吗?

如果你的工资是计时工资,而且是先行支付,那么从你辞职后至5月31日的工资,则公司有权扣除。你巳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公司(《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请注意:规定的是以书面形“通知”,既然是通知,那么用不着单位审批。不算不上擅自离职。公司也无权要求你赔偿,除非在合同中依法约定了违约金(注:必须是依法约定,即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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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14
通常来说,员工提出辞职请求一个月,单位就应该放行了。如果单位强行不让你走的话,那就是违法的,不过最好是在一个月前你已经交了辞呈或申请信!
第2个回答  2013-05-14
  虽然《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劳动者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但是,现实中,劳动者事先提出辞职后,公司不会给好脸色,或者少发奖金等,所以,相当一部分劳动者不愿提前通知;《劳动合同法》对这种情况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使没提前一个月通知,也没有对劳动者有惩罚措施(未提前通知解除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赔偿,但一般公司是很难证明损失跟个人离职有关系的,证人证言法院基本不采信),所以,你不需要等公司批准,就可以直接走人!
现在的情况是你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了,所以,公司没有理由要求你赔偿损失,更没有权利扣你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13-05-14
想问一下你当时是口述给经理的 还是直接呈交的书面申请! 这个其实是双方面的一个问题。公司拖着你不让你不让你走公司违法了。但是你有证据吗? 上交的辞职信是需要经理直接在辞职信上面签名才可以生效的。 如果经理没有签名是不能说你已经交了辞职信的呀 !  就算你起诉公司了。有证据吗?人证物证。你起诉完了 就算你赢了!你在当地还能找到工作吗!还有那家用人单位敢要你呀!  所以这个你只能和人事那边去协商了
 如果你坚决要离职的话 你的这个月工资就没有了。。如果你没有工作都月底就走了,那么这个月剩下的几天就会按照旷工来计算了。旷工是要扣除双倍工资的  也就是说你这个月干的活就白干了  
最好就是和人事那边再在协商。。。其实说用人单位和用人时平等的。说是这么说 但是 做没法做到的 
第4个回答  2013-05-14
按劳动法规定如果你4月7日以邮件、书面,只要有能够证明你4月7日提出离职的东西,那最后离职期限为5月7日。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拖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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