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民国时期把警察局叫巡捕房?

如题所述

巡捕房是旧社会,帝国主义者在上海等租界里为压制中国人民而设立的巡捕办事机关,但民国时期的警察局并不叫巡捕房。

1905年,清政府设立仿西制设立巡警部,清政府管辖区内有了正式的巡警,民国时期改称警察,但租界区内的警察仍称巡捕,直到抗战胜利收回租界,巡捕的称谓才正式在中国历史上消失。

例如: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内务部改为内政部,其下设警政司专管警察事业。京师警察厅改组为北平特别市公安局,后随着北京城市地位名称变动,公安局名称也随之改为北平市公安局。到1937年,又改称北平特别市警察局。

扩展资料:

巡捕的发展:

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古代并没有专门的警察制度。中国人最早见识到现代警察的形象便是清末租界内的巡捕。公共租界建立之初,只雇佣了几名中国更夫每晚击竹报更,兼以巡逻鸣警。

1854年7月,工部局成立后,立即决定“为了维护租界的治安与清洁”,设立巡捕房,公开招募巡捕,并聘请香港资深警员克莱夫顿担任督察员,领导这一新的机构。公共租界的第一批巡捕共有32人,除克莱夫顿外,还有副督察员马西根及29名普通巡捕。月薪按照级别从30元到150元不等。

随着租界的不断扩大,巡捕的人数也不断增加。到1935年,公共租界下辖中央捕房(现址为上海市公安局)、老闸捕房(现址为上海商业职校)等13个巡捕房,6000余名巡捕。早期的巡捕都是以英国人为主的西捕,1865年以后,相继出现了华捕、印捕、日捕和俄捕,其中又以华捕占了大半。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清末民初时期的北京警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巡捕房-词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巡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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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5
在《中英南京条约》签定后,上海开埠,上海道为避兔“华洋杂居”而引起华洋之间的冲突,与英国领事签订了《上海租地章程》,划出一块地皮作为英国人的“居留地”。该《章程》共23条,其中第十二条中讲: “更夫之雇用得由商人与人民妥为商定。惟更夫之姓名须由地保、亭长报告地方官查核。关于更夫规条当另外规定。其负责之更长,须由道台与领事会同进派。”“更夫”是中国特有的行当,其由地保委派,负责夜间敲更巡视,提醒居民火烛小心和关闭门窗,而英文中无与“更夫”对等的词,于是英文本《章程》中意译为Watchman,而Watchman再转译成中文时,其除了有夜间巡视的更夫之义外,还有卫士的意义。于是英国领事阿礼国就根据《章程》在英租界组建了一支由20人组成的Watchman队伍,设更夫两人,除了夜间巡视外,还负责白天的地方治安。1853年小刀会起义爆发后,上海租界面对这一突发事件,感到为保卫租界之安全必须建立更强的治安力量。英、美、法三租界未经中国政府之允许,擅自修改1845年《上海租地章程》,推出了经篡改的1854年《上海租地章程》,其中有关更夫的条款被篡改成“watch or police force”,变成“建立更夫、卫士或警察力量”,租界当局就为在租界里建立police找到了依据。
1854年7月11日,租界的租地人在英国领事馆召开大会,决议成立“工部局”,同时由工部局组织设立Shanghai police station,police直译为警察,但在汉字中没有与police对应的警察一词。当时租界的police是维护租界治安的警力,而在中国的京师有一种专门维持京师治安和保卫京师安全的“巡捕营”,于是人们就把police译为巡捕,把police station译为巡捕房。这就是为什么把租界警察叫作巡捕,把警察局叫作巡捕房的原因。

公共租界的巡长大多由英国人担任,低级巡捕则大多来自英国的殖民地印度。法租界的巡长大多由法国人担任,巡捕则多为安南(越南)人,上海人叫他们为“安捕”。巡长制服的袖子上有三道杠标记,于是上海人又把他们叫作“三道头”。公共租界的印度巡捕被省叫作“印捕”,但上海人又常背地里叫他们为“红头阿三.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巡捕房出现在关于旧上海的电视剧中.这是殖民地和半殖民的产物.巡捕房是英法等殖民帝国在上海租界中成立的一级司法机关.主要的目的是用华人治理华人.其地位就是相当于现在的上海市XX区公安分局.
巡捕房是在清政府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被迫开放上海等5城市作为通商口岸,以及同英法美等国家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确立了西方殖民国家在租界的领事裁判权.这是对我国司法主权的破坏.而租界中的巡捕房就是受各个租界的领事的是控制和任命.
1949年以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废除了全部的不平等条约.外国的领事裁判权也就不再存在,相应的巡捕房就消失了
第3个回答  2013-07-25
警察就是警察,是中国政府的职员,没有人把他们叫巡捕。巡捕是外国租界里的雇员,不归中国政府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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