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签了半年,只付了一个月的钱,现在就不想住了,哪卫生间每天都堵,衣服和澡都没办法洗,但是合同上面有规定我不能转租给别人,怎么办,是从中介介绍租到的。
如果我因为个人想法不想继续住了,那要怎么处理才最好呢?
追答如果因为你个人原因不想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理论上说来属于你的违约事由,你应当按照合同陈丹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议还是和房东协商为好。当然,如果你能找到如前所述的问题(卫生间等使用不便)那么你可以以政策理由提出解除租赁合同。
政策理由是什么?比如说呢,能帮我整理一下逻辑吗?
我不想住是因为 卫生间经常堵(而且不能上大)、没有冰箱(夏天做饭不方便)、上班远(一个小时)等原因。该怎么和房东说最好,房东是两个老人,连手机都没有,管事的是老太太,我租房时床板是坏的,她答应中介给我换一个,但是从月初主导现在还是没换,期间我找过她一次,但她说没找到。
打字有误。原意是“以此理由。。。。”
你说的厕所原因是比较关键的,这个必须要及时维修,不能维修的话,可以以此理由解除租赁合同。另外,上班远,没有冰箱,这个在你签订租赁合同时候你自己应当有所考虑,这个不是你解除租赁关系的合理理由。至于床板的问题,这个房东也应当尽到合理义务。
总之,厕所以及床板的设施问题,房东应当履行维修和提供,如果不能的话,你可以解除合同。但其他理由不成立。
恩,谢谢你了,我回去试试。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都好几次了,也没见其他人找过房东,而且房东是两个老年人,手机都没有,我租房的时候床板坏了,中介让他给我换,结果从1号到现在还是没换,也找过他,他就说他没找到合适的床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