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是主权利,担保物权是从权利。如果债权权转移了,这里为什么要还要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呢?这样的规定的原因何在?感谢高手指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