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申请离职了,但是老板以之前的工作没做完为理由不发工资给我怎么办?

我入职日期是2012.9.10,在12月19号提出的离职申请,当时申请的是1.10号离职,但是现在办离职手续时老板各种刁难说我之前工作未完成不给发工资。
公司规定试用期是三个月,第四月因为我要离职也没有写转正申请,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我应该向哪里申述维护我的权利啊?
跟公司完全没有签定任何的合同~也没有购买任何的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单位以你没有完成工作为由扣发工资,那就要分析你的工作性质是否会给其造成影响,如果没有的话,那单位的做法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追问

我在公司做的是行政岗位,手上也没有管理任何的财务帐务,手上的资料也都是公司的一些合同啊档案啊这些,移交时会有清单直接移交的

追答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单位扣发你的工资是不正确的,你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如果不成的话,如果你还没有离职,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已经离职了,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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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4
你可以找当地的劳动局去举报他。。寻求法律维护。。或拨打当地生活新闻电视台的电话寻求帮助。。
第2个回答  2013-01-14
起诉他一告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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