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

我姑父在高安煤矿挖完煤后洗澡摔了一跤,到医院7天后死亡.

你姑父的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他的死亡属于意外,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意外的工伤认定是有限制的,即: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而你姑父的死亡不符合这一规定。

法条原文为: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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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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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8-04-20
首先对你姑父的不幸深表哀悼。工人在工作期间,以及在去工作上下班的路途中出现事故都可以算是工伤。本案中你姑父的情况完全可以算是,可以依法要求相应的赔偿金,丧葬金。
第3个回答  2008-04-20
我想先问一下,你姑父洗澡的时间是否是上班时间?还是已经下班了?还有就是你姑父洗澡的地方是不是单位的澡堂,还是别人开的浴室,因为我对煤矿这工作不是很清楚,所以先问一下,确认一下,有助于定性你姑父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
第4个回答  2008-04-2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这是你所能得到的赔偿,找企业,如果不行,就像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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