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经济亏损严重为理由辞退我,我不认可这个理由,因为我们公司是一家台资企业的子公司可以说基本一直在亏损,这个有税务部门可以证明。之所以未倒闭,是因为我们台湾总公司赚了钱。我入职有半年多了,劳动合同签订的是三年,现在公司要辞退我,我咨询了劳动仲裁科询问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给的说辞是这个辞退的理由合理,我还是不认可,假如我要求劳动仲裁的话,胜算不大,另8月30号老板找我谈话,希望我9月30日离职,无任何书面说明,只是9月23日拿出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告知,落款日期是8月30日,让我签字,我拒签了,公司应该是不想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老板还找我谈过两次话,关于赔偿问题一直没解决,只是擅自在8月份的工资卡里多一笔“补偿金”,并且这笔补偿金的月平均工资的取入,不包含加班费,我还去了我们公司所在地的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咨询过公司的辞退是否属违法,他们的说辞是不好断定,劳动仲裁科说属于合法解除,这个到底是否属违法解除?我要求2倍赔偿和1个月的代通知金是否合理?急。。。谢谢~
您好!被辞退的就我,另一个算是跟老板有点矛盾,不知怎么的,被辞退,目前的情况是,仲裁科说这个辞退合法,因为赔偿一直达不成协议,我打算劳动仲裁,可劳动仲裁委说我的败诉率很高,,,,
追答具体问题建议你咨询当地律师,你对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不认可,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追问今天下午我去过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过,对方态度可以说很不好,我相关被辞退证明的资料给他们看,他们的回答是你自己看情况,目前公司答应赔偿,具体金额不到两个月,一开始态度很强硬,说我要告就告,他们不会输,不属于违法解除,后来找我谈话,当着我的面咨询后,第三方给出了违法,以及代通知的赔偿,知道要赔偿3个月工资,然后以我串岗或者不能胜任,减薪等不是理由的理由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我的直属上司已离开,目前接管此事的是我们另一子公司的财务经理,他们的态度就是你要告就告去,他们不会输的,不仅月均工资的取入不含加班费,也不愿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劳动仲裁委也不支持我说的违法解除,认为其解除合法,那我该如何做?谢谢~
追答 一、从你所述情况看,公司以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为由解除你的合同是不合法的,主要理由:
(一)、只是裁减你一个人,达不到法律规定的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标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规定;
(二)、裁减方案没有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程序违法。
二、你选择维权,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不支持,还可以上述当地中院,不过维权的道路可能不好走,即使维权成功,也只是多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你最好能够说服仲裁机构,仲裁支持,维权的成本低些。
经济补偿金是按照你6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加班工资在内。
我另一同事也被辞退,入职四年,不服从管理,他们给他的赔偿金挺多的好像,找我谈话的基本都是忽悠我,前后换了三个人,死活就一个月赔偿,后来当着我的面咨询,第三方说其违法,公司又想以裁员,串岗,不能胜任等理由要辞退我,目前是答应不到两个月的赔偿,加班不算在内,另外,因为我提到一个月前没有给任何书面辞退告知,他们现在出具了,日期是一个月前,我拒签,公司说那就不辞退,然后说以后什么请假一概不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