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2013年7月6日,王某给时某家送啤酒,趁时某不在家,对其妻子刘某动手动脚,刘某给时某打电话诉说,时某回到家后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到达现场时看到时某手持菜刀,邻居把刀夺下,
然后王某打电话叫来了20多个人,双方发生口角,警察并没有制止,然后王某和时某发生肢体接触,王某鼻子破皮,时某看对方还不走,拿着菜刀向对方追去,没有砍伤任何人,时某的儿子拿着锹把将对方的张某肋巴条打裂纹一根.
时某与其儿子与2013年8月22日投案,警察给定寻衅滋事.请问合理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该情况是否属于寻衅滋事罪应由公安机关认定。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寻衅滋事罪: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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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997年刑法对之作了分解,具体规定为四种犯罪:一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二是聚众淫乱罪;三是聚众斗殴罪;四是寻衅滋事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寻衅滋事罪进行了修改。  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在寻衅滋事活动中的行凶伤人、抢夺财物、毁坏公物、侮辱人格等,同伤害罪、抢夺罪、毁坏财物罪等,在客观上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要分清寻衅滋事与上述犯罪,关键看主观动机。如果是出于贪利而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为了泄愤、报复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就构成抢夺罪、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等侵犯财产罪;如果是为了向社会挑战,故意破坏公共秩序而公然抢夺或毁损公私财物情节恶劣的,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或变态心理的满足随意殴打他人,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在公共场所无理取闹,破坏公共秩序,寻求精神刺激,就构成寻衅滋事罪。
第2个回答  2013-09-23
如上述情况属实,寻衅滋事是肯定不合理,故意伤害是构成的。但不会构上刑事犯罪,最多也是治安处罚。派出所应以调解为主。还有对方是否构成轻伤,如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绝对不是寻衅滋事罪。对方倒像是寻衅滋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1-18

第4个回答  20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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