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变更是怎么操作流程?又是在什么情况下要做

工程设计变更是怎么操作流程?又是在什么情况下要做详细点

工程设计变更单的流程是:由于设计的问题,由设计人员提出设计变更单,每一张变更单的总金额不能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将变更单交给业主项目部,将首先由监理审查签字,然后项目部主管签字,再提交施工单位并签字,如果项目有业主工程师的话,业主工程师也应该在项目部之前签字。

所谓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监理人根据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的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变,统称为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所牵涉到的管理主题

工程变更牵涉到广泛的管理主题,如物料表管理,变更申请(ECR)及变更指令(ECO),售后服务,成本管理等。下面就各种变更时需要掌握的管理信息进行说明:

1、立即变更:用户必须能够掌握该瑕疵关键零件的未来供给及需求状况,以及取代料件未来的供给及需求状况,才能有效执行立即设变工作。另外,为了追踪已经售出的产品的用料状况,用户还要运用批号管理进行了解。

2、用完变更:用户必须能够掌握旧零件的未来供给及需求状况,以了解何时它会“用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工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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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10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工程项目自施工图纸设计经图审部门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设计部门对于原施工图纸的设计标准状态进行修改修正、优化完善的活动。

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且必须按照当地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程序重新报审,同时需要有审批记录。

现场签证

工程建设活动具有周期长、风险高、难度大等特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因相关问题(如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材料价格变化导致的材料更换代替、发包方要求更改施工方法等)影响、改变原有施工,导致出现原有施工合同之外的施工内容与造价结算。这就需要发、承包双方就新增施工内容、价款等问题达成意见一致,并形成证明文件。

现场签证,即是发、承包双方为节省报批与审批时间,由发包方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方现场代表就合同价(标底价、工程量清单)之外的额外施工内容及其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无论设计变更还是现场签证,都会令项目施工内容与造价结算产生不小的变动,不仅直接关乎到发、承包双方切身利益,还对工程造价管理有着重要影响。因此,除了认识两者概念内涵,了解其实务管理要点也十分重要。

1、设计变更原因与原则

工程建设是一项耗时较长、技艺复杂、风险较高的行业活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到来自外部与内部的多种因素影响,为适应实际工程建设要求,工程设计往往需要进行变更。

外部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

1

政策环境变化。国家发布的相关政策政令影响工程设计变更。

2

市场环境变化。如建筑材料短缺,不得已使用其它品质材料代替;再如项目机械设备的实际配置情况与计划不符,都会导致工程设计变更。

3

技术环境变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往往伴随着较高的设计风险,施工过程中往往会依据实际问题进行设计变更。

4

自然环境变化。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变化,如地下发现障碍物、历史文物,也将导致设计变更出现。

内部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

1

业主原因。为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内容、降低施工成本变更设计;改变使用功能,变更工程设计;合理化建议,提高工程质量要求,变更工程设计。

2

设计原因。原设计存在漏项、错误或不利于实际施工设计内容,需要修改、补充、优化、完善。

当然,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的原因通常较为复杂,既可能是原设计图纸中存在漏项、错误因而需要修改、补充;也可能是由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出于各自主体利益,以非正当理由迫使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这种设计变更极易引发各类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因此,设计变更后及时重新报审并取得审批记录,对于工程质量管理有着重要意义,也是相关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点检查项。

原则上,设计变更应由监理部门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协商,经过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由监理工程师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同时,必须按照当地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程序重新报审,需要有审批记录。

2、现场签证管理问题与要点

现场签证,是记录施工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主要包括各种施工额外费用,即合同价之外的相关费用。由于现场签证是由业主、监理、承包三方代表现场进行签字的书面文件,具有工程结算依据的作用。因此,现场签证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关乎着工程造价管理与业主单位的切实利益。

但就目前而言,建设实务中的现场签证管理并不规范,现场签证人员对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淡薄,不熟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疏于签证管理,令一些承包方得到可乘之机,危害业主方合法权益。

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淡薄,随意签证

现场业主代表缺乏造价管理控制的意识,疏于现场签证管理工作。随意签证造成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令业主方蒙受损失。如道路基层明明只有15厘米碎石垫层,签证却变成45厘米三渣基层。现场签证,本为零星用工、工程量、成本的变更,但在缺乏造价管理控制意识下,反而成为承包方大肆敛财的手段。

疏于管理,签证不规范、不合理

现场业主代表不重视现场签证管理,往往随意签字了事。对于签证方式、签证内容、签证手续疏于管理,缺乏实际核查检验等必要流程。同时,业主代表不熟悉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一些施工内容明明已在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内,但业主代表依旧批准其现场签证,造成重复计价。此外,由于缺乏必要的附图、手续资料,加之工程建设周期较长,相关签证问题事后往往难以追溯核实。

监理人员未发挥有效监督管理作用

现场签证的三方主体中也包括监理代表。相较于现场业主代表,监理人员对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的把控更加清晰准确,理应发挥有效的监督管理作用。但在签证管理实务中,一些监理单位对待建材验收、工程量核查等签证管理工作不够认真严谨,导致材质不同的建材鱼目混淆,造价误差数万、数十万元。

业主方应重视现场代理人员的择选与管理,对现场代理人员签证管理作出规范性要求。如明确现场签证应详实、准确,签字盖章齐全,时间精准至年、月、日、时、分;注明签证事项、工程量计算公式、计算单价、计算依据、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材料单位用量、材料结算单价等内容;尽量收集相关影像资料等实物,作为现场签证的辅助证明材料,以此最大限度规范现场签证管理。

“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实务中常见的两种工程变更情形,两者都对工程造价管理与业主权益有着重要影响。准确认识两者的概念内涵与实务管理要点,有利于规范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实务应用,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第2个回答  2018-09-06
工程变更的处理流程是:
1、建设单位须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发包方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①、因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②、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承包商要求对原工程进行变更,控制顺序:
①、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否则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②、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③、工程师同意采用乙方的合理化建议,须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工程变更程序:在变更前,双方就办理工程变更中涉及的费用增加和造成损失的补偿协议,以免因费用补偿的争议影响工程进度。
变更是指承包人根据监理签发设计文件及监理变更指令进行的、在合同工作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变更,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标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
所谓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监理人根据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的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变,统称为工程变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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