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信贷员,银行查出冒名贷款,当时有主管领导签字,现在应该怎样追究责任?

我是一名信贷员,借款人偷别人的身份证贷款,经当时主管领导同意发放,现在名义借款人不认可,应该怎么办?能追究借款人诈骗罪吗?银行追究当时主管领导责任?还是追究信贷员的责任?

该案件属于实际借款人骗贷,银行和名义借款人都应该报案,归当地经侦支队负责侦办,同时按照银行风险控制及负责机制追究经办人、主管领导责任,银行未尽到审验核实贷款人身份义务,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及银行内部处罚。

冒名贷款人在银行有签字和手印等就是证据,提供的贷款材料属于是提供虚假资料诈骗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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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27
到公安经警报案,
同时起诉借款人\名义借款人为被告
可以追究借款人诈骗罪,不排除有意合伙设置漏洞的可能
至于银行内部责任,说不中听的实话吧,主要还是信贷员审查不严,毕竟第一责任人啊.主管领导也是有审批责任的,也跑不掉
第2个回答  2013-02-27
这种违规违纪的问题具体要看银行每部如何认定和处理,假如银行要严肃处理恐怕......你就摊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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