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两家以上公司工作,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个人在两家以上公司工作,没家公司领取的工资均超过最低免征额,请问其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累计还是分列?

第1个回答  2019-04-10

回答见图片

第2个回答  2019-04-19
你好在吗,我现在也遇到这个,你当时是怎么解决的,可以加你微信聊吗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5
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在两个单位任职受雇,分别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扣缴义务人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分别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选择一个任职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即将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加在一起扣除3500元费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再减掉分别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的税额,余额申报缴纳。每个公司都只针对本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存在代扣代缴义务,对其他公司支付的收入不存在法定的代扣代缴义务。
这样,每家公司都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后,剩下的工作要由纳税人自己将工资合并,申报纳税。
比如,你在两家公司全年交了个人所得税分别是甲公司3000,乙公司4000,共7000元。分别由甲公司给你代扣代缴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合并申报,假如合并申报,你应交个人所得税8000元。则应在自行申报时补交个人所得税1000元。
题外话:现实当中,由于税局对这方面的征管仍然不到位,许多在两处取得工资的人都没有自行申报。每家公司代扣代缴后就算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