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离职证明:盖人力资源部的章是否有效,是不是非得盖单位公章?

如题所述

人力资源部门出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人力资源部经理必须签字,有部门章也可以盖章。
理由:
1、效力不同。单位公章,是工商部门正式备案的专有图章,具有法律效力,是企业对外从事各项活动的法律标识,对外代表企业,并按有关法律承担相应责任。而人力资源部,尽管它在企业内部在人力资源方面地位和意义比较重大,但只是作为内部流程中代表部门从事经营活动,而不能代表企业法人,对外从事各种企业层面的业务活动。
2、用印程序不同。人力资源部只需要人力资源经理或总监一级审核同意即可,而企业公章需要公司总经理或其正式授权人批准才行,并且登记、审核、存档等环节均有特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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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05
必须是公司的公章哈,因为你是从公司离职,不是从人力资源部离职,现在很多单位的背景调查都需要明确你原来公司的信息。建议还是盖公司公章保险一点
第2个回答  2013-02-05
很多大单位是盖人力资源部的章,小单位才盖单位公章,大概是因为这项业务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的源故吧,应该都是可以的。
第3个回答  2013-02-05
其实上面的章只要出现了公司的全称,后面才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的话,那就应该没啥问题的。一般大一点的公司,都是盖人力资源部的章。
第4个回答  2013-02-05
人力资源部的章只是公司内部章,没有法律效益的。一定要公司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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