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报告后不去上班算旷工吗

如题所述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递交辞职报告的30天后,才能够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递交辞职报告后就自作主张,不去上班,是不正确的。
【4】按《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劳动者应该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由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单位有经济补偿,也要在办理交接工作时,支付给劳动者。
【5】这些事情都需要劳动者积极督处和参与。
【6】因此,劳动者交辞职报告后,私自不去上班,是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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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02
当然算的啊
第2个回答  2013-02-02
要把手头上的工作交接好,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1、递交辞职报告后不去上班算旷工的,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辞职的除外。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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