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公司让我上班,可我走路时间长就疼。不去上班可以吗

双腿胫腓骨折,还没取内固定。公司说我没有劳动鉴定的停工留薪延长,就必须上班,我说请假,也不请给我,我该怎么办?不上班会按旷工吗?

工伤停职留薪,最长为12个月,如果需要继续休息,必须经过省辖市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可以延长最多12个月,你没有得到批准延长时间,超过一年,就应该上班,如请假,公司有权不批准,当然也可以批准,按照病假处理,这个要看公司的意见了,如果公司不批准,可以按照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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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04
停工留薪期满当然要上班,除非你能到劳动行政部门得到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结论,要不你不上班单位可以按旷工对你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骨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太好延长,除非伤势有变,个人建议如果真严重就去申请,要不就跟单位协商,在上班的前提下提一些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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