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因连续16天未在微信群签到员工被辞退?

18年,因连续16天未在微信群发布APP签到,赵某被以旷工违反公司考勤制度为由开除,双方因此对簿公堂。近日法院终审判决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员工的行为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支付经济补偿金49340余元。

如果我作为老板,这种人我也是坚持辞退,评论一群说微信算私人的,不接受这种打卡制度,但现在时代本来就是信息时代,你说用什么最贴近日用,那当然是微信了,而且你在16日都不对你经常用的微信吗,那要不就是你故意用了还是不打卡,那这种阳奉阴违的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做点其他重大错事呢。而且又不是不可以补卡,他不打,是他态度问题,觉得这制度不对,但他也不提,那这种人我留着他给我使绊吗?而且这种连最基本的打卡都不遵守的,你觉得他能尽心尽责,醒醒吧,这群还没进社会的小白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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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3
微信办公的确为很多企业提供了方便,作为企业如果没有在公司规章及考勤制度里明确要求在微信群签到,且未在微信签到签到16次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就此随意的将员工辞退,应当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20-11-13
法院判得很正确。上下班打卡考勤公司应该提供正常的渠道。微信是私人空间,没有任何理由要占用私人空间来打卡。
第3个回答  2020-11-13
既然规定了,要在微信群里签到,你连续14天不签到。这本身就是一个抵触行为,开除也是应该的。
第4个回答  2020-11-13
公司辞退员工是有条件的!一般应以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违约条款为主,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的方能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15天;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等。微信未签到16天,应该不属于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的问题,所以被解除劳动合同者肯定会通过劳动仲裁,索要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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