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打工十几天,签合同两年,不做了,工资怎么要

我在工厂打工十几天,签合同两年,不做了,工资怎么要

用人单位违法拖欠、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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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01
一分钱都没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0-01
这个的话你可以去工厂人事部去问看看 因为每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0-01
一般没有,要么就是这十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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