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校的聘用的临时工,在学校工作的时候被摔伤了怎么办?

我是一名学校聘用的临时工,在学校工作了七年多了,前一阵子在工作时摔伤了,经鉴定为9级伤残,请问一下2013年7月份新出台的劳动法以后,像我这种情况的,学校应该给我什么样的赔偿?请高手给详细解释一下,具体应赔偿多少钱?高悬赏.!!谢谢!!!

1、2013年国家没有出台劳动法,只出台了新的劳动合同法。
2、劳动合同法与你的这种情况也没有任何关系。
3、你学校或者你本人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认定(你所说的鉴定是由劳动局工伤管理部门组织的吗??你没有说清),之后,由学校和工伤保险基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你省的工伤保险办法支付相应的待遇。追问

是劳动局工伤管理部门组织,我是辽宁省的,请问我种情况 ,学校应该怎么赔偿啊,赔偿多少??学校没有给上保险啊.

追答

恩,按工伤保险条例答复一下,地方的标准就不知道了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11
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 你要先进行取证 比如入职证明考勤卡什么的 一定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你在现单位工作的证据 不然将来一切都没得打 然后就和单位协商吧 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部门冲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从第二个月起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要求补缴各种社会保险 同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超过1年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最最关键的是 你要先取证 证明你在本单位工作了 工作的时间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