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13年 是无期限合同,前3年单位被华润收购,签署了新合同,现在华润又以更换公司名称为由要求再次签署新合同,其中有对我不利的条款,我不想签了!请问如果不签 会得到赔偿金吗?
可以拒签。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