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的基本工资和工资条上的基本工资不符,这合法吗

劳动合同上的基本工资是2000,可工资条上的基本工资却是1750。我很疑问。这样是合法的吗?我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及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若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则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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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3
  首先自己仔细核对
  1、看劳动合同上除了基本工资,是否还是其他工资或者福利是明确了金额的。
  2、.劳动合同上的有明确金额的工资金额,如果不低于工资点中的税前工资,即是合法的。
  3、上述二条,都应满意不低于本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税前工资和合同中规定的工资,以相对高的为你应得工资。
  4、如果工资条上的税前工资和劳动合同中的工资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应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来执行。
第2个回答  2012-12-04
1.看劳动合同上除了基本工资,是否还是其他工资或者福利是明确了金额的。
2.劳动合同上的有明确金额的工资金额,如果不低于工资点中的税前工资,即是合法的。
3.上述二条,都应满意不低于本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税前工资和合同中规定的工资,以相对高的为你应得工资。
4.如果工资条上的税前工资和劳动合同中的工资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应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来执行。

若有不清楚,请再追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2-04
不合法,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具体看《劳动合同法》
第4个回答  2012-12-04
你好,具体得看合同内容等,合法不合法要看合同约定,属于约定范畴内还是外,对于你是否可以立即解除合同,要看对方违约没,如果违约,你可以解除,但反之,你单方解除可能还涉及到违约问题。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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