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增值税差额征税的备案手续

如题所述

1、“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是指按照国家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允许其从取得的应税服务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项目。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即:

(一)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范围;

(二)提供的应税服务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 。

2、 “应税服务扣除项目”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填列。无差额征收项目的纳税人附表三不填。

依据总局2012年第43号公告第二条第(二)款第6点规定,在网上申报中增加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六)》,用于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即为附表三的清单。同样,无差额征收项目的纳税人附表六不填。

扩展资料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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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10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对纳税人由于破产、债务、资金等原因,法院或其他执法部门对其不动产或土地进行强制裁定抵偿或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且无法开具发票的,不动产购入方可将法院裁定书、法院调解书、契税完税凭证以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视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四)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外汇支付凭证、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扩展资料

纳税人应按以下原则计算当期计税营业额:

(一)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准予扣除转让项目的购置或受让原价,相应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金额在实现收入时扣除。

(二)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买卖转让业务,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同一大类金融商品在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式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如果汇总计算应缴的营业税税额小于本年已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但不得将一个会计年度内汇总后仍为负差的部分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三)纳税人发生除上述(一)、(二)款以外的业务,按当期实现的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作为计税营业额,应扣未扣的部分可结转下期抵扣。

(四)纳税人计算扣除项目金额,应取得符合本办法第四、五条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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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增值税差额征税的备案手续,纳税人需提供资料如下: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中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承租方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5)扣除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办理期限: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 
  服务承诺办结时间(工作日):7个工作日。
第3个回答  2012-12-06
北京的政策是这样的。
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问题的公告
公告〔2012〕8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申请享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试点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应分别按照本公告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
  二、下列优惠政策项目,应当于申报免税销售额或享受优惠政策前,向税务机关提交《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备案登记表》(附件1,可以到税务机关领取或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bjsat.gov.cn下载)2份办理备案手续,并附报有关资料。
其中:
(十四)增值税差额征税(原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2-06
一般是业务发生后,直接到当地国税办税服务厅填报《增值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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