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笔款项从政府某机关打入我公司帐户,开具的票据款项尾数为0.26元,这也是实际正确的金额,但银行对帐单上有关这一笔的款项尾数却是0.76元,结果导致对帐单余额比帐面余额多出5毛钱。把5毛钱退回去吧太麻烦,想冲减财务费用-----手续费,具体怎么操作?求操作方法,主要是怎么出凭单。
请问,会计说明在什么地方说明,是在记帐凭证摘要中说明吗?
追答作为附件附在记账凭证后面就行
追问经查,某笔打入我公司的款项应为0.26元,而银行对帐单该笔款项实际打入0.76元,故多出的0.5元调为冲减财务费用-----手续费,特此说明。
请问,这样说明可以吗?
有什么要改的吗?
这样说明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