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胜客兼职申请辞职后还需坚持给满一个月班吗?

在下在校大学生一枚,在必胜客做兼职3个多月,因为各种原因,现在无法继续了。申请辞职,经理不答应,说我不给班的话就开除我,把解雇书寄到学校给我的档案抹黑以后没有地方会录用我。要是辞职,接下来一个月必须按照她的要求给班,但是我真的没那么多时间。请问我现在还有什么途径离职,直接让她解雇的话,我的各种资料档案健康证还能拿回吗?谢谢了!
并且当初签的合同或者协议全部都在公司,本人并没获有。

首先,楼主最好是书面形式辞职,(有没有合同?既然是兼职,一般口头协议就可以,但是在中国最好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也要把相关信息录制下来。至于说开除,和把解雇书寄到学校 ,我笑了。楼主无需理会。档案这玩意学校不会写那些东西的。而且档案是密封的,一般你也不会拆。楼主既然是大学生,劳动合同工法应该学过吧? 要是没有,楼主又是应试教育的一分子啊。)
还有你的资料单位无权扣押!
强烈建议楼主看一看劳动合同法,不会很长。
看完之后你脑子里有货,直接跟经理沟通。她在提出匪夷所思的说法,那么你就直接说,:“咋什么也别说了,劳动仲裁吧,仲裁解决不了,咱们法院。”
还有一定记住保留相关工作资料,工作证据,工作证,工作服,等相关物品。最好用手机拍照,录音等。
希望楼主顺利。我们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没有合同没关系,只要能证明你们发生了劳动关系即可。
这个不用操心。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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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7
现在的这些人就会吭在校大学生,以为大学生软肉不懂世事好欺负,我看你也只能认栽了。若果你够聪明的话,想办法和平协商,把两方的不满降到最低。
第2个回答  2012-11-27
看你个人了,如果想多拿就坚持一个月,不想去了,就按你去多久给多少钱
第3个回答  2012-11-27
应该是可以的,她那么做是违法的。不用理会,一般只是压半个月发工资。没听过那种事儿。另外,一个兼职的小时工,能抹黑你的档案没地方录用你,他一个小小的经理有这么大的本事未免太离谱了。LZ你被忽悠了....不JB尿他,不开工资就起诉找能做主的人说理去。让他寄,你是个学生,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他耍无赖你要比他还无赖。祝好追问

谢谢了。

第4个回答  2012-11-27
不必理他,这种工作就是随时可以辞。他不敢给你解雇书。
不给你东西就去他店里作为消费者找麻烦。都是大学生了,这点屁事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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