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好人治与法治的关系

如题所述

法治与人治主要区别是个人意志与法律权威孰高孰低。

  法治与人治有三大区别:
  法治与人治区别一:法治是多数人之治,法律是大家合意的表示,全民意志的表示;而人治是一个人的意志,凭批示。如古代帝王经常凌驾于法律之上,仅靠皇帝一个人的意愿来决定。多数人之治和个人之治,都是治理,但意志来源和代表性不一样。这是法治和人治的最重要的区别。
  法治与人治区别二:事先之治还是事后之治。法治是按照事先建立的法律规则进行法律适用,“十二铜表法”,“商鞅立信”,都是事先立了规矩,向社会宣告颁布,令出必行。包括立法者自己,也要坚决遵守,这都是事先立法。而人治是事后立规,便宜行事。发生事件之后,再随机出台处理原则,随势而为,政策治国,跟着社会状况,随时变化。
  法治与人治区别三:是理性之治,还是运动之治。法治是将矛盾带上法庭,理性管理国家。让国家按照秩序,以法治的渠道来解决,稳妥而恒定。而人治是搞运动,像到处游行,把嫌疑人拉到广场上宣判,公开处理,一下子从重打击,一下子从轻放过。我们强调法治,就是要限制那种不受制约的随心所欲的权力。即将权利关到笼子里面。

  法治与人治的三大联系:

  一、法是一种判断是非曲直、惩治邪恶的(行为)规范,是正义的、公平的。
  二、法律是一种活动,是当人们相互间发生争执无法解决时,由廌公平裁判的一种审判活动;是当人们的行为不端、不公正时,由圣兽行使处罚的惩罚活动。
  三、法律的产生、实施离不开廌这一圣兽,它是社会权威力量的代名词,是社会强制力的代表,没有圣兽作为切实保障机制,法律没有神圣性,无法发挥出它的功能、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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