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工作,因请了4天假,工厂空我不干了,发工资时少发了一个月工资,我上岗后找工厂,工厂说少发的钱分月给于补发,我不同意,工厂负责人说这是工厂规定,我该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但这是国营企业
追答那你是怎么上的班
别说国企,店面都会有劳动合同
追问熟人介绍,
追答那他这个厂就是违法的
追问我们都是临时工
追答临时必须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保障及知情权力
追问咸阳国绵二厂你知道吗
追答我是湖北的。。。。
追问哦,
我说的就是这家
追答是通过什么方式开始工作的
工厂说他规定,你可以直接去起诉
追问熟人介绍
追答介绍就直接上岗?
面试总要有吧?,公司文化,岗前培训总要有吧
追问我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我该怎么去劳动局告
追答没合同不好搞
追问因为工作简单,就是直接上岗,期间熟悉了几天
追答直接找你介绍的熟人,他也有责任!
人事有你档案?
追问有,
追答类似的只有你一人?
没合同,人家不给工资,你都只能干瞪眼~
我们这请假没有请假单,就是给上级领导口头说一下就好了
追答有同事正明也可以的
这是我们谈了之后的结果
追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第一步:先通过一切可能的手段固化证据.
包括
(1)自己的工作时间,从几月几号到几月几号.
(2)自己的薪资标准
通过录音,自己在工作中的一些证据材料等,
尤其是薪资标准是很重要的.
你可在与资方谈判的时候作录音,
或想办法让他写"保证书""协议书"等给你.
比如,你可在与他谈的时候讲:
您先给我结一点工资,
因为我现在没钱花了,要饿死啦,交通费也没有啦
让他给你一点钱,一千或几百的都可以,
你呢给他写个收据,在收据上把自己的薪资标准想办法明确一下,
只要他签字了,就OK.
然后拿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立案.
至于你的工作时段、销售业绩等,
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暗说自己不用太费心去取证。
hezudaozai999 | 201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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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局告都需要些什么
追答什么也不用,你到地方后,把情况给他们说,他们就给你解决了,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