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福利费问题

我们公司07年以前计提福利费20000(应付福利费 贷方20000)
然后08年出了政策,说是不再使用福利费
那以前计提的福利费如何处理?
08年组织员工旅游,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 30000
如果08年汇算清缴的时候,会不会对福利费这块有调整?具体如何调整?
07年已经计提20000福利费(07年一年都没有发生福利费,只是按照工资14%计提)
08年组织旅游 费用30000
我自己是这样作的: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30000
贷:现金 30000

有朋友说应该这样作:
借:应付福利费 20000
管理费用-福利费 10000
贷:现金 30000

想知道到底哪个正确?如果按照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30000
贷:现金 30000

那么,08年汇算清缴的时候,是不是调回07年计提的应付福利费?

应付福利费包括职工医药费、医务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等;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幼儿园人员的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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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13
1. 07年度以前计提福利费20000在贷方,你今年可以用掉它(不用白不用)。
2. 08年组织员工旅游支付30000元,你应该就在这时用了它。
借:应付福利费 20000
管理费用-福利费 1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这笔是08年以前提的,薪政策是08年开始的,那么那20000还是可以用(合法),汇算清缴的时候,不用对这20000调整。
按照08年的工资,你照样还可以在管理费用里进足14%福利费,那20000不在其内。

至于按照你的做法,管理费进福利费30000是不是年终要调整,得看你的工资,按照工资总额*14%,如果大于30000,你没超标可以不调整;如果小于30000,差额部分要调增。
第2个回答  2008-11-13
08年发生的福利费先减以前年度的福利费,福利费没有余额了,在据实在管理费用里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8〕264号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
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1-20
以前计提时的分录应该是这样,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成本类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再接着做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贷:现金(存款),可以看出在同一会计期间,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只有发生额,没有余额,如果你想冲掉的话,可按照目前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累计发生额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红字),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红字),将累计发生额调整为0,其他不变,对结转没有影响,只是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时有点不方便。
第4个回答  2019-03-13
先要明白,现在福利费不计提了,如果以前年度有结余,本年发生时要先冲减以前年度计提的结余数,然后不足部分再计入管理费用或相关费用帐。
如果以前年度没有结余,那么今年的发生额计入费用的不用管,计提的原路红字冲回,只要应付福利费(或应付职工薪酬)的科目里看看就知道哪些凭证计提了福利费,然后冲回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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