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二战后审判日本战犯的被告里没有日本国家元首、三军最高统帅裕仁天皇?

如题所述

关于国家元首应对发动侵略负刑事责任问题,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对德皇威廉二世的处理已有先例。《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也明确表示:“被告之官职及地位,无论系国家元首或政府各部门负责官吏,均不得为免除责任获减轻刑罚之理由。”

但是,美国为了在日本能有效地进行管理,避免美国人在日本岛内受到攻击,于是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中回避了国家元首的责任问题。宪章中只说:“被告无论何时期内之官职及地位”,均不能免除罪责,有意删除了“国家元首”字样。

在1945年12月6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美国小组一行16人离美赴东京之前,凯南对美国报界表示,他认为裕仁天皇显然应该受到审判。登上飞机后,凯南收到杜鲁门总统的一封信,信中指示凯南不得对裕仁和任何皇室成员起诉。总统采纳了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的意见而作此决定。麦克阿瑟认为,从美国的利益和占领日本的政治需要出发,不得以战争罪起诉天皇。

东京法庭首席法官韦伯曾向报界发表个人意见:“天皇在开战问题上起了巨大作用,但他却被免于起诉……毫无疑问,免除对天皇的审判是基于同盟国所有成员国的利益而作出的决定。”法国出席远东国际法庭审判的代表亨利·贝尔纳说:“不可否认,(战争)宣言的一个主要祸首逃避了一切诉讼,不管怎么说,出席的被告只能被视为同谋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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