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上班三天,公司说我不适合该岗位被辞退,也不发工资,违法吗?

公司说按照公司制度入职不满三天离职不发工资,是否合法?我可以起诉吗?

工资是员工向公司提供劳动所应获得的对价,只要你上班了,提供劳动了,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工作1天有1天的工资,3天有3天的工资,公司制度这样规定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当然无效。至于辞退,公司说你不适合岗位,那要看公司在你入职的时候有没有告诉你岗位的录用标准以及是否对你进行了合理的考核,如果这些都没有的话,公司辞退你的行为涉嫌构成违法辞退,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你可以通过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要求工资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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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2
上一天班就要发一天工资,所以肯定不合法,有制度也是违法
没必要起诉,数额太小,直接向劳动检查部门投诉即可
第2个回答  2020-12-05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公务员受贿是违法犯罪行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下,情节较轻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或者五千元以上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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