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成果权和发现发明权的区别

某人发明了某样东西,他去申请专利.这种做法是维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权.
为什么不说是维护自己的发现发明权?

  智力成果权即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诸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利的总称。
  发现权是指发现人因重大科学发现,经评审而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发明权是指发明人对其发明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得。换言之,发明权就是发明人就其完成的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发明人署名权和实施后获得报酬的权利与获得专利权后获得奖励的权利之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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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02
智力成果权与发现发明权的本质区别是:
智力成果权维护的是无形的、思想思维、方法技术,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权的物质化表达形式。
发现发明权保护了有形的、物化的科学生产技术,例如新技术工艺、新产业、新设备等物质文明。
共同点是用精神和物质等形式鼓励人类文化文明创新、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8
因为谁都可以发明这件东西的,
但他是第一个发明的,去申请专利,所以叫做维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权。

时间过了若干之后,别人靠自己的智力,也会发明这东西。

发现发明权,这个不符合唯物理论。物质是真实而存在的,只不过是人用智力把它组合成所需的物品罢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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