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包括发现权吗?

如题所述

包括。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载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益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用益物权、担保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各项有关权利: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

(7)制止不正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扩展资料

主要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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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9
这个问题当前争议较大,主要是因为各个国家级织的不同文件规定所致。

前苏联对“发现权”有最早的法律规定。

到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将知识产权划分为:著作权、邻接权、专利权、科学发现权、外观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记权等。其中将科学发现权明确规定为知识产权。

1994年签署的TRIPS协议是目前国际上关于知识产权界定范围的依据,划分的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记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反不正当竞争权。TRIPS协议代表了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现代化水平,与WIPO公约相比,TRIPS明显地已经不包括发现权及过于宽泛的“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造活动所产生的权利”,缩小了知识产权的范围,更趋于科学化。

我国《民法通则》知识产权项下,规定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6种知识产权,这里的发现权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科学发现权”的含义相同。不过,理论界也有认为我国民法的发现权所指的发现是广义的,包括自然、科学、生活等领域。

现在国际上一致认为科学发现权不是知识产权。其原因在于科学发现不具有创造性,它是人类对客观存在的尚未揭示出来自然现象、自然规律、事物性质迄今为止的一种认识,是人类认识世界的范畴,属于人类的认识成果。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是人的智力活动的结晶。

尽管如此,各国法律的规定也不相同。《美国专利法》包括“发明与发现”,其所称的“发现”实为“发明”的同义语。我国新修订的《专利法》将科学发现排除在专利权范围之外。有学者认为《民法通则》的规定,表明发现权是一种民事权利,目前理论界已有专家提出需要重新审视《民法通则》关于知识产权的种类,应当按照TRIPS确定知识产权范围,不应包含发现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0-12
我国《民法通则》知识产权项下,规定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6种知识产权,这里的发现权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科学发现权”的含义相同。不过,理论界也有认为我国民法的发现权所指的发现是广义的,包括自然、科学、生活等领域。

现在国际上一致认为科学发现权不是知识产权。其原因在于科学发现不具有创造性,它是人类对客观存在的尚未揭示出来自然现象、自然规律、事物性质迄今为止的一种认识,是人类认识世界的范畴,属于人类的认识成果。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是人的智力活动的结晶。
  尽管如此,各国法律的规定也不相同。《美国专利法》包括“发明与发现”,其所称的“发现”实为“发明”的同义语。我国新修订的《专利法》将科学发现排除在专利权范围之外。有学者认为《民法通则》的规定,表明发现权是一种民事权利,目前理论界已有专家提出需要重新审视《民法通则》关于知识产权的种类,应当按照 TRIPS确定知识产权范围,不应包含发现权。
第3个回答  2021-11-09
不包括,目前我国《民法典》第123条规定的知识产权客体不包括科学发现。在此之前,《民法通则》对科学发现保护的规定是基于融入国际社会的需要。因为1967年WIPO公约中有规定“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但实际上科学发现并不是具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也不属于工商业标记的范畴,从知识产权的定义上也能看出科学发现不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第4个回答  2019-10-10
不应包括发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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