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区想装电梯,6楼得给1楼20万,这种事情该如何解决?

如题所述

对于一些老小区来说,由于在建成时并没有装电梯,所以会导致高层居民在上下楼时不方便。而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外装电梯的出现,也让老小区加装电梯成为了可能。可这种电梯并不是居住在高层的居民想装就能装,需要全楼一起协商才行,于是就出现了类似要想装电梯,6楼得给1楼20万的事件。在我看来,这类事件要想解决有两种办法,一种是继续协商,另一种是打造共享电梯。


一、继续协商

对于大多数居民来说,20万都不是一个小数,在大部分城市这个数字都可以够买个首付了。所以,对于居住在高楼层的居民来说,让他们除了要分摊电梯的安装费外,还要额外承担这项成本显然是不愿意的事,对他们来说也会让他们担上巨大的经济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继续协商显然是成本最低的办法,毕竟装电梯并不是只有一户居民受益,而是整栋楼的居民都受益,大家一起上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是有协商下来的可能。但不得不说,这种办法并不能百分百成功。

二、安装共享电梯

如果协商不下,打造共享电梯其实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对于楼层低的住户来说,他们之所以不愿意安装电梯,是因为装不装电梯对他们来说差别不大,而且要承担电梯安装费用会让他们觉得很亏。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人想出了一种共享电梯的模式。也就是说,安装电梯的费用免费,不需要住户们掏钱,但在使用时采用分段计费的模式。例如,从一楼上到二楼需要花费一毛钱,而从一楼上到五楼需要五毛钱,越往高的楼层所要花费的价钱越高。这样一来,高层住户得到了便利,他们可以接受,而楼层低的住户不用掏电梯安装费,电梯安装方也通过收取电梯使用费回收成本,三方都各得所需,可谓是皆大欢喜。可以说,这种解决方法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法,也是将所有人利益最大化的一种解决方法。

综上所述,继续协商和安装共享电梯是解决事情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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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17
2021年最新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加装电梯损害低楼层合法权益。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任何人无权强迫不愿装电梯的公民装电梯。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低楼层是利益完全受损方,不符合公平原则。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买多层房,要求改为电梯房,不讲诚信。
第2个回答  2021-04-15
首先应该找物业协商,其次让物业来根据相关规定调解,同时应该按照法规来执行,这样才能正确解决此问题。
第3个回答  2021-04-15
出现这种情况,首先就是应该让6楼和1楼的人进行一系列的沟通,毕竟在安装电梯的时候,1楼根本就不需要去使用,所以说不应该承担安装电梯的费用。
第4个回答  2021-04-15
一楼确实是用不上电梯,装完电梯后,可能还会对生活带来一些影响,所以可以要求一些补偿,但却不能狮子大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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