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租违约金200%合理吗?问题

如题所述

随着很多城市推出租售同权等政策,很多地方的房屋租赁市场日渐变得活跃,房屋租赁市场也会进一步规范。租赁房屋的时候要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要约定违约的责任,那么租房房屋过程中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承担200%的违约金合理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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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14
只要是签订好是合同就是🈴理滴追问

去年租的房子,住了差不多两年了,押一付二,一个月是4500元,押金4500元,现在因为工作原因需要搬走,房子合同还有三个月就到期了,想退租,中介要交违约金是一个月房租的200%,押金算里面我还得补交4500元,一共9000元,这样合理吗?该怎么办?合同签订的是200%一开始没注意看,但是感觉这个违约金是不是有点太高了不合理?求解答,谢谢啦

追答

签订好的🈴同你没看仔细是你的事情,这个是要履行的。你提高1⃣️个🈷告知是可以滴

追问

我提前两个月跟中介说了,

追答

亲 我不是律师 你在仔细看看🈴同 额要睡觉

第2个回答  2014-12-14
如果双方没有协商一致,并且在合同里明确的话,就是不合理的。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而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为符合合同法114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但具体执行还要看双方事先约定的情况。追问

去年租的房子,住了差不多两年了,押一付二,一个月是4500元,押金4500元,现在因为工作原因需要搬走,房子合同还有三个月就到期了,想退租,中介要交违约金是一个月房租的200%,押金算里面我还得补交4500元,一共9000元,这样合理吗?该怎么办?合同签订的是200%一开始没注意看,但是感觉这个违约金是不是有点太高了不合理?求解答,谢谢啦

追答

如果确实签了协议就不太好办了,不过一般来说如果真走了也不会再告你的,毕竟押金就是防止这个的,真闹到法庭上这个200%的违约金也偏高,房东也拿不到太多赔偿的。

第3个回答  2014-12-14
不合理!以后自己买房住?
第4个回答  2014-12-14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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