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做了半年工作,没签过任何劳动合同。在最后一个月的倒数第三天,我放了辞职信在老板台面就走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半年工作,没签过任何劳动合同。在最后一个月的倒数第三天,我放了辞职信在老板台面就走了。然后本来就拖欠我一个月工资的,现在他两个月都不发给我,算不算违法,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随时辞职,并参考如下法条主张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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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04
你这种做法也太不成熟了吧。在哪里上班,是你能说走就走的?有很多岗位是需要交接的。你突然就走,会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而且不是说你放了辞职信,老板就一定同意。到时候算你旷工,一点一点扣你工资,你怎么搞。追问

你有没有看清楚我的题目,喷子绕道,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第2个回答  2017-01-04
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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