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

试用期被辞退,老板在快12点的时候发信息并删除了我?留下我一个人一脸懵逼。是否应该厚着脸皮去拿自己的碗筷包括私人用品?为什么说辞退我还用得着删除我?十分不解,试用期5天,由于测试的时候当天出了个问题,出错了,老板也没有说什么,第二天也没有说什么,而是等我上了5天班后,半夜12点跟我说我不用去了?不适合这份工作这种话?其他人都有给机会重来,为什么我就无缘无故被辞退?
问题一:我是否应该去拿回我的私人用品?
问题二:我应该去讨要我的工资吗?

既然是你的私人用品,当然要取走了,不然留在那里干嘛呢...被辞退只是说明你不适合那份工作,又不是干了什么丢人的事,这很正常,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给他打个电话或者发条信息,就说好的知道了,明天抽空去把个人用品取走,其他也不必多说~至于试用期工资,这个取决于当初试用时你们是怎么谈的,有没有签订什么协议,或者试用期所在公司相应的人事制度是什么,如果试用前没有谈妥的话,这个可问可不问,看你心情,不过一般5天时间基本都是无偿的,即使问一下估计也是没戏,要是之前就谈好的,那直接问就可以了,不过估计就只做了五天应该是没有工资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29
用人单位不可以随便把你辞退,这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如果真的有证据拿出的话我告诉你这属于非近失性辞退,要辞退你的话也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还要付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的情况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你2倍的半个月工资,也就是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9-03-29
新入职一家公司,一般我们都要经历一段时间的试用期,短则一个月,长则3个月甚至更多。所谓试用期,是对新入职员工的一个考核,合格将可以顺利转正,不合格可以辞退。
有些公司认为,反正是试用期,不合格就直接辞退好了。大部分企业在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时,为了不赔偿,一般会通过各种各样的办法,让员工自己走人,比如变相的调岗,赋闲,加大工作量,让员工“犯错”等。但是相信每一位HR都不愿意用到这些方法。毕竟,操作起来还是很有风险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试用期员工?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 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第一项: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条第二项: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种情况下,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企业无证据证明劳动者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19-03-29
既然是你的私人用品,当然要取走了...被辞退只是说明你不适合那份工作,又不是干了什么丢人的事,这很正常,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给他打个电话或者发条信息,就说好的知道了,明天抽空去把个人用品取走,其他也不必多说~至于试用期工资,这个取决于当初试用时你们是怎么谈的,有没有签订什么协议,或者试用期所在公司相应的人事制度是什么,如果试用前没有谈妥的话,这个可问可不问,看你心情,不过一般5天时间基本都是无偿的,即使问一下估计也是没戏,要是之前就谈好的,那直接问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19-03-31
答:1、可以,因为是你的个人物品。2、可以,具体按照试用合同约定办理即可。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