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支出业务管理制度有什么风险点

如题所述

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的风险点
(一)财务管理相关法律参照缺乏
现行的法律制度,如何系统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法律依据,大多分散在相关法律制度中,在国家法律层面缺乏指导。无论是《预算法》、还是《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大多数是涉及财政资金预算和经费管理方面的要求和法律规定,如何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缺乏系统性指导。实务工作者需要透过纷杂的法律进行梳理,才能得到一些管理要求,总结分析起来才能够形成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这对财务人员的专业要求比较高,限制大多数财务人员的管理需求,导致基层财务人员需求管理制度时,无法系统参照和执行,说到底不够具体。
(二)会计核算不够完善
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有很多不够完善的地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同样的经济事项,行政和事业单位会计处理上不一致。比如固定资产的核算业务、预付账款的核算、应付账款的核算、存货的核算等等,造成财务管理上的弱化。
2.缺乏会计核算上的详细指引和操作指南。比如事业支出(经费支出)二级三级等明细科目的设置分类存在难度,以及应付职工薪酬等,一般会计人员很难通过制度进行理解和设计本单位的会计科目,也导致在会计核算上、预算口径上、年度决算上的误区和不一致。还比如基建并账业务,一直缺乏系统专业的指导。
3.现行的管理政策落后于制度。比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折旧问题,制度出台之后,财政部一直没能颁布关于计提折旧的统一政策,导致一些单位按会计制度计提了折旧,有些单位没计提折旧,结果决算中不要求计提折旧,而有的单位比如医院行业多数单位都计提折旧,但到决算时必须剔除折旧的因数,也导致账表不一致的现象。
4.核算口径与预算支出口径上的不一致。比如事业单位取得全额发票,而只支付部分款项,如何处理?在日常核算和决算要求上出现了不一致,如果全部计入支出,有可能导致年末结余出现负数的情况,有可能导致决算通不过,就得进行调账处理。是挂账还是不挂账,还是计入其他科目,需要专业判断,而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会通过应付账款和待偿债净资产来解决这个问题。
(三)科学化管理意识不强
如何提高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需要引入科学化决策机制。以政府采购的验收为例, 2016年11月25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意见中有关规定如下(为了便于大家熟悉和掌握,将文件中的有些原文引用如下):从总体上看,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清晰、措施不细化等问题。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是加强政府采购结果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保证采购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实现采购与预算、资产及财务等管理工作协调联动具有重要意义。需求复杂的采购项目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家,吸纳社会力量参与采购需求编制及论证。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以采购验收为例,有些单位即使聘请了专家,成立了验收机构,有关重要领导也参与了,最后出现问题很难找到责任的承担者,所以在验收程序上应按《指导意见》要求,科学开展验收工作,为避免责任,最好聘请第三方,由专业机构出具验收报告才更科学。
还有的单位出现财务管理问题之后,不知道聘请财务专家或专业的中介机构帮助解决,很难去认真梳理问题,找出风险,制定制度,真正科学解决出现的问题,大多数属于救火式的。
(四)财务架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缺乏标准,财务人员主体地位偏弱
一是财务架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缺乏标准。目前有很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地位弱化,有些单位甚至没有独立的会计机构,主管财务的领导又不是专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有的甚至不懂财务,很难有财务管理的思维模式;有的财务在办公室或行政处下领导,财务人员处于会计主管人员或报账会计,起到的作用仅仅是会计核算和会计服务的作用,何谈财务管理。
二是财务人员主体地位偏弱。一般财务人员没有有晋升空间,也没有专业技术职称。长期做会计报账人员,仅仅是做好会计核算和保障工作,很难有专业的研究精神和话语权,对原始凭证审核不认真、原始凭证规定的内容填写不全的现象经常发生。这种主体地位上的缺失,财务人员很难用长期专业的精神做好会计工作,预算控制、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职能很难开展,也很难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
(五)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1.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主要表现申报时缺乏足够的依据和科学论证,导致实际支出与申报范围不一致,产生扩大开支范围和挪用专用资金等违纪问题的发生;有些单位专项资金过多,甚至分不清是基本支出还是项目支出,导致专用资金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甚至随意性,往往用专用经费弥补公用经费的不足,导致专项资金项目没有资金支持,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甚至会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2.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的问题屡见不鲜;于固定资产的流量以及存量的管理缺乏严格性,其使用、维护、出租、出借、处置以及调拨与报废管理不规范,降低了资产的使用效率,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资产流失与浪费。往来款不及时清理,长期挂账,会导致坏账和呆账,使资金收回有困难;收入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部门与收入部门缺乏有效的衔接,是否应收尽收,财务无从监管,不能有效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审计时发现违规减免费问题屡有发生,
3.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应按部门预算执行,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因为忽视预算编制,导致预算编制较粗,项目不细化及预算编制缺乏科学依据,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甚至只是财务部门按上年数编制等原因。导致实际执行缺乏有效的预算控制,使超预算、没有预算的项目经常发生,违反八项规定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待、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等问题也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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