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是律师为其所代理案件的当事人所出具的一种法律文书,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简单的理解为“通知书”。
律师函主张权利是说律师在律师函中为其当事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和诉求进行主张,被主张的一方认可的话可以确认,不认可的话可以举出证据进行反驳抗辩。律师函中的主张并不是定性的主张,被主张一方对律师函的内容应当有理性客观独立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