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律师函,当事人不用去法院。律师函是律师事务所签发的,跟法院没关系。
律师函只具有催告和提示效用,不具有强制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当事人不及时处理对方催告事项,对方可能会到法院起诉,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才是让当事人去法院。律师函的本质为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但律师函并不是真正有效,具体还要法院的认可,如果法院不认可,则是无效的律师函,律师函必须要有律师签章和盖章,代表对此函负有法律责任,如无则为伪造。如受到威胁、恐吓、损失等,可向公安机关报警,追究委托人以及律师的责任。
扩展资料
律师函分类
根据功能不同,律师函主要分为:
1、律师催告(敦促)函。是当前最常使用的一种。告即将委托人的意志告知收函人,催即催促收函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
2、律师询问函。是主要用于了解、询问有关法律事项时使用。
3、律师答复函。是委托律师对特定的质询通过律师来答复的函。
4、其他律师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