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子因为经济问题,安排一些人放假,并没有说下岗,应该给生活补助吗?

我好无助啊,因为放假短则几个月长则一年半载,真是个未知数,但放假期间没有生活来源,工厂是否应该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吗?如果我在放假期间在找工作,我与工厂的合同是否还会有效???我和工厂签订了五年的合同。

为什么要签订合同呢?目的在于双方互相约束,合同的约定就是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一种互相认可的东西。在合同期内你辞职了,你就违约了,得承担违约责任。相对的,工厂违约了,他也必须付违约责任,但是你说他放假,以此为理由来不发工资,看似合理,其实不合理。其一,国家有规定,放假也要发工资。其次,他算是一种变相的辞退工人,不给工资相当于辞退你一段时间。他也违约了,就这种情况,我建议按时去领工资。如果他不给,可以向劳动侦查大队报案。

当然,你要考虑一个后果,假如你以后还要在那里上班的话呢,怎么处理报案后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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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19
我所见过的企业在这种因为公司原因而导致不能上班的情况下,是应该给予补助的,如果你去找了其他工作,就等于你毁约。工厂有权利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第2个回答  2008-11-20
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和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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