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个人档案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辞职后个人档案处理如下:
1、直接转移到新单位:
(1)如果单位是直接为我们保管档案的,找到新单位就把档案转到新单位即可;
(2)如果单位将档案委托在人才市场保管的,需要人才市场去把档案由委托报关转为个人委托保管;
2、街道,人才市场等存档部门,从单位辞职后如果没有及时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相对而言安全性更高,避免档案丢失。
辞职后个人档案办理流程如下:
1、从原单位离职时需要求原单位开据“离职证明”给你;
2、咨询原单位的人事,询问档案存放地点在哪(原单位为一般企业的话档案通常存在原单位所在地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若原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及有档案管理能力的大型国企,档案就直接在原单位的人事档案部门);
3、然后携带离职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家乡所在地的县(区)级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请工作人员开一张调档函;
4、最后携带身份证、调档函原件、离职证明原件,到你的档案存放地点找工作人员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就好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5、最后人事档案就会被通过邮局的机要渠道,送至家乡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需要也不能自己携带档案,手续办完了档案管理部门会安排转送档案)。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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