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跨省就业档案要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离职后跨省就业的档案处理通常涉及将个人人事档案从原存放地转移到新的工作地点。
离职后如果跨省就业,个人人事档案可以转移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如果新工作单位为一般企业,且个人不打算进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或出国、考研等,可以将档案转至家乡县(区)级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2016年起,政策规定不再向个人收取档案保管及其他费用。
个人档案转移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确认档案接收单位。
2、获取调档函。向档案接收单位申请调档函,调档函中会明确档案转出的要求和流程。
3、准备相关材料。
4、原档案存放单位办理档案转出。
5、档案运输和接收。
6、档案归档和管理。档案到达接收单位后,需要按照接收单位的规定进行归档和管理。
综上所述,离职后跨省就业的个人人事档案应根据个人情况和新工作单位的性质,转移到相应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便于管理。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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