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签别人的名字盖自己的手印,这样合法吗?

如题所述

《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书形式订立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上签别人的名字是效力待定的,若被那个人(被签署的名字的主人)追认则有效,其不追认则无效。
无效是相对有效而言的,它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
无效是具有违法性的。无效的违法性特点,表明此类从根本上不符合国家意志。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无效自始无效。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无论当事人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都不能改变无效的状态。
无效是当然无效。由于无效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因而它为法律上的当然无效,即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即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
无效具有不履行性。当事人订立无效后,不得依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履行,也不承担因不履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违约责任。
确认无效的具有法定性。效力的确认,事关当事人订立的目的能否实现,以及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的问题。同时,效力的确认,还关系到交易能否正常进行和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问题。因而,对无效的确认,应采取慎重态度。因此,法律规定,无效的确认归人民法院和仲裁,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此项权利。
关于无效的分类,根据无效的程度来划分,可以将无效划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的。部分无效的,是指的部分内容无效,而且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整个的法律效力。全部无效,是指内容违法的,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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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8
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上签别人的名字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若被那个人(被签署的名字的主人)追认则有效,其不追认则无效。
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无效合同是具有违法性的合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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