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制度要全面落实是难上加难,尤其是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几乎不可能的事,不过已经在朝着这个方向在发展了,就看进展速度了。
带薪休假在我国已是法定制度。199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带薪休假却始终没有得到大多数人的充分认识和支持。
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我国职场人每年带薪休假天数在5天至15天。然而,现实中该制度并没有得到充分落实。随机采访了十几位职场人,他们所在的企业基本没享受过带薪休假。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学林认为,主要原因有二。其一是劳动力供过于求,劳动者维权底气不足。由于资方相对强势,尤其是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劳动者竞争压力大,心里没有底气,担心因休假被抢走了饭碗,担心领导不高兴影响自己的待遇,也很少有人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其二,许多用人单位存在认识误区,认为休假影响效益。程学林说,如果企业管理者主动建议和保障员工休带薪假,更能增加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归属和凝聚力,工作效率也会得到提高。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研究员魏小安认为,带薪休假制度不是短期内能够全面落实的,需要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