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了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广东公安机关也是对七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除了处罚。这七个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驾驶是放置物品妨碍安全,机件不全,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同行为按规定喷图放大的排号,挂车机件不全。原本的机动车规定是驾驶人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处以警告或者5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总之机件不全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或将受到处罚200元记3分的处罚。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罚款50元,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罚款100元。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条例》第13条第1款、《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11项第2种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挂车机件不全指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会给予相应的罚款。这些法律本就是未来我们的安全,虽然除去了处罚,我们也要遵守,不要破坏规则,也不要触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