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日子,一则“广东交警称对7种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人性执法是否更有受欢迎? ”的问题,成为了一个热门的话题,我来说下我的看法。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我们的七种轻微违法是哪些,分别是以下列出的这些。我认为人性执法肯定是更加的受欢迎的,因为这些东西轻微违法,导致让他们一天或者几天白干活也是比较难受的,所以支持。但是,不能因为它不处罚,我们就一定要去犯这样的错误,也必须要做好自己,互相谅解。那么具体的情况是什么呢?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一.7种轻微违法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我们的七种轻微违法是哪些,分别是以下列出的这些。
(一)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二)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三)机件不全;
(四)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五)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六)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二.人性执法更受欢迎我认为人性执法肯定是更加的受欢迎的,因为这些东西轻微违法,导致让他们一天或者几天白干活也是比较难受的,所以支持。特别是一些本身有家庭负担,还有那些经济十分困难的人,如果因为这个被罚也是让他们十分的崩溃。
但是,不能因为它不处罚,我们就一定要去犯这样的错误,也必须要做好自己,互相谅解。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所发表的看法,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大家有什么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讨论一下。大家看完,记得点赞,加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