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2021年补发工资

消防2021年补发工资

据悉,全国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秋季消防员退出工作将于9月15日陆续拉开序幕,根据已开展离退工作单位的政策宣贯咨询,结合历年离队消防员政策参考,特对2021年离队消防员退出命令时间、工资发放时间、离退方式作如下梳理,供参考:
1命令下达
2021年,夏秋季、冬季入职自主就业消防员退出时间统一为9月1日、12月1日,总队、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的消防救援衔审批权限,下达自主就业消防员退出命令,总队统一下达由政府安排工作消防员退出命令。
2退出时间
部分单位已进入秋季批次入伍消防员退出手续办理阶段,退出消防员可于9月15日起正式离队,相关单位将会于9月30日前完成消防员退出离队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离队的,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退出补助与工资结算
离队人员的工资和退出补助发放工作与去年有所不同,因为去年年底、今年年初转改消防员已完成退役经费(转业费)的发放工作,相关测算标准请以单位公示为准。夏秋季自主就业、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出消防员的工资和退出补助费,分别结算发放至9月30日、12月31日。
与去年一样,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0年夏秋季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政府安排工作和自主就业退出消防员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消防员退出补助费继续参照军队退役费政策标准结算。
其中军衔级别工资档次按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套改规则比照退出时的消防救援衔衔级级工资档次和应确定标准按工资套改前军队政策执行;军龄工资以军龄时间为基数计算,军龄时间为批准入伍当年至2021年止的自然年,标准为20元/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殊津贴、地区生活津贴、高山海岛津贴按军队政策标准计算;一次性退役金根据工作年限发放,工作年限为批准入伍当月至下达退出命令当月(原公安消防部队2017年入伍、以直通车方式招录的退役义务兵,需扣除已发放的一次性退金)。
原公安消防部队参加集体转改的士官,结算发放退出补助时,需扣除已经发放的转业费。
退出(不含退休、辞退、开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转制前入伍),工作期间(含转制前)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由所在单位按照下列标准增发一次性补助金:
(1)获得一等功(含)以上奖励的,增发15%;
(2)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3)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奖励的,由消防员所在单位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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