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劳工不满三个月离职公司合同又规定30天通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动关系法》的规定,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可以由任何一方在试用期内随时单方面终止,不需要提前通知或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不需要通知或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已经超过试用期,但是不满三个月,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动关系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由任何一方在试用期满后7天内提出终止,也不需要提前通知或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如果员工在试用期满后7天内离职,也不需要通知或者支付经济补偿。
至于公司合同规定30天通知的情况,如果员工已经超过试用期且未满三个月,可以参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动关系法》的规定,不需要遵守合同中的通知期限。如果员工已经超过三个月,应当遵守合同中的通知期限,如果未能遵守,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一般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公司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分析。如果员工对自己的权益存在疑问,可以向澳门劳工事务局咨询或者寻求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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