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重复背书后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银行承兑汇票重复背书需要盖错的公司出证明,并且只要付款行接受就没有关系,可以到期正常承兑。
一,汇票(Money Order)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
二,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汇票的标准英文为Money Order
三,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受票人、收款人。出票人(Drawer):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出票人对持票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票据在提示付款或承兑时必须付款或者承兑的保证责任。
四,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一般是出口方,因为出口方在输出商品或劳务的同时或稍后,向进口商付出此付款命令责令后者付款。受票人(Drawee/Payer):又叫“付款人",是指受出票人委托支付票据金额的人、接受支付命令的人。进出口业务中,通常为进口人或银行。在托收支付方式下,一般为买方或债务人;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一般为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
五,收款人(Payee):是凭汇票向付款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人。是汇票的债权人,一般是卖方,是收钱的人。国际贸易结算,基本上是非现金结算,汇票是国际商务中一种常用的支付工具。在国内贸易中,卖方通常在没有结清帐户的情况下先发货,标明货款金额和支付方式的商业发票随后跟到,买方通常可以在不签署任何承认自己义务的正式文件之前先获得货物。
六,相反,在国际贸易中,由于缺乏信任,买方在获得货物之前必须支付货款或者做出支付的承诺。使用以支付金钱为目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债权凭证——票据为主要的结算工具。依照国际惯例,人们使用汇票来对交易进行结算,它是由出口商开出的、要求进口商或者它的代理在特定时间支付特定金额的命令。
七,各国都对票据进行了立法。我国于1995年5月10日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并于1996年1月1日起施行。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国际贸易结算中以使用汇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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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5
  银行承兑汇票重复背书需要盖错的公司出证明,并且只要付款行接受就没有关系,可以到期正常承兑。

  证明范本:
银行承兑说明(抬头)
致:XX银行(承兑银行
银行承兑票号:xxxxx
出票日期(大写)
到期日期(大写)
出票人名称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票面金额(大小写)
  本份银行承兑汇票,我公司在盖章时,由于失误,重复盖章导致重复背书,现我公司承诺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负责。望贵行到期给予兑付!

xxxx公司(加盖印鉴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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