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4-04
实施就业市场反歧视,一方面,要推行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和方法,另一方面,要完善立法和推动司法,制定与招聘相关且具有程序性和可操作性的条例。
就业歧视及反歧视一直以来是我国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劳动法第二章“促进就业”中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就业促进法第三章“公平就业”中进一步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该法具体列举了性别、民族、残疾人、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以及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等5类在招聘活动中被禁止的歧视行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大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着力解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在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颁布并实施多年后,为何将就业市场反歧视再一次提到议事日程?如何深刻认识就业歧视的危害性和反歧视必要性,切实推进反歧视工作实践?这些都是当前和今后我国健全就业市场规制,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回答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当前我国就业市场歧视的新变化
将反歧视提到议事日程,凸显了新形势下稳就业工作的一些新变化和新要求。受劳动力年龄人口下降、数字经济发展、服务业比重上升和就业弹性增加等有利因素影响,国内就业形势基本保持稳定。但也应看到,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这三重压力导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就业市场景气有所下降,稳就业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一方面,政府需加大宏观经济政策力度,实现既定的经济增长目标,进而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缓解就业总量压力。另外一方面,则要更加关注困难群体就业,尽力破除造成这一群体就业难的障碍。除了求职者个人需更新观念,降低保留工资,提高就业技能等之外,当前在就业市场上因年龄、性别、学历等发生的歧视性行为,对就业也造成了不利影响。比如,过去招聘流行“要男性不要女性,35岁以下,硕士学历以上”,并将其视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捷径”,这显然是部分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无知的表现。可如今,放眼就业市场,这种状况不仅没有得到改观,且由于高校毕业生数量上升,一些用人单位变本加厉,将985、211以及“双一流”院校硕士或博士等要求,列为更为严苛的招聘条件。另外,身高、出生地等与个人能力或绩效无关的要求,也已成为招聘门槛。
第2个回答 2023-04-09
1.了解你的权利:在就业的过程中,你有权不受到歧视。了解你的权利,包括《就业平等法》等法律法规,可以让你更好地保护自己。
2.保留证据:如果你遭受到歧视,需要尽可能保留证据。例如,聊天记录、面试人员的名字、时间、地点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3.寻求支持:如果你被歧视,不要独自承受。可以寻求亲友或相关组织的支持,或向就业平等委员会或劳动调解机构求助。
4.坚决抗议:如果遭受到歧视,不要选择沉默,应该直接表明态度,如回应面试官的有关问题,指出对方的偏见、不当行为和言语等。
5.寻找其他就业机会:如果你感觉到当前雇主无法解决歧视问题,可以寻找其他就业机会,找到一个更好的工作环境。
6.倡导就业平等:除了个人应对,我们也可以通过启发和支持他人,倡导就业平等。让更多人认识到歧视的危害,在就业中尽量减少歧视。